贵州财经大学就“贵州财经大学一期公租房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发回重审一审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贵州财经大学一期公租房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发回重审一审案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价:50000元(不含);
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采购内容及要求。
4.1采购服务内容
进行调取、搜集证据;进行庭审辩护;提出、承认、变更或者放弃诉讼请求;进行调解或者和解;提起反诉、上诉、再审申请;申请执行;收取或者收转执行标的;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其他委托方要求的工作事项。
4.2服务要求
(1)成交人应指派专业胜任的律师及其他人员处理采购人委托事项;
(2)成交人律师及其他人员应当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和道德规范,勤勉尽责地为采购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3)成交人律师及其他人员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专业知识作出的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采购人利益;
(4)成交人律师及其他人员应当主动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并应采购人要求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5)成交人律师及其他人员在担任采购人委托代理人期间,不得为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不利于采购人的咨询意见,但因履行法定义务或根据监管部门、司法部门的要求提供的不受此限;
(6)成交人律师及其他人员在涉及采购人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担任与采购人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
(7)成交人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采购人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应当妥善保管;
(8)成交人律师应当根据审判机构的要求,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采购人的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9)成交人律师对其在办理本案过程中获取的采购人的商业机密(或采购人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
4.3商务要求
4.3.1 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本次采购法律代理服务期至本案判决书、调解书、和解书下达或本案程序终结。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2 付款方式
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或诉讼程序终结,成交人提供发票和结案报告并履行完成甲方请款流程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律师代理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日期: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8日)
三、提交投标材料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材料;
2.报价函;
3.代理方案。
四、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邮寄或现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1.1投标人可邮寄或现场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1.2供应商按照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需在邮寄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因响应文件破损等情形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满足询价文件密封性等要求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未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或者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2、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下午16:00时前;
3、开标时间:2026年5月29日上午10:00时;
4、开标地点: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立德楼522办公室。
五、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服务费报价(80%)、代理方案(20%)。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方式:0851-88628369;地址:贵州财经大学花溪校区立德楼522办公室。
贵州财经大学法律顾问处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