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评选推荐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工作的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309号)文件要求,拟开展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详见《贵州省评选推荐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 二、各单位评选推荐名额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可将本单位作为推荐候选集体)、全国模范教师1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三、请于7月8日上午12点前反馈以下材料: 1.推荐集体及个人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纸质、1份,单位盖章,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推荐对象汇总表(详见附件2,纸质、1份,推荐单位盖章)。反馈至教师工作处(立德楼308) 2.以下电子材料请发送至邮箱:341504139@qq.com。 推荐对象汇总表(详见附件2);推荐对象主要先进事迹各1份(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联系电话:0851-88510763 詹玮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省评选推荐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实施方案 2.推荐对象汇总表
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评选推荐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关工作的预通知
教师工作处 2019年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