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最美奋斗者”的通知》文件要求,拟组织推荐我校教职工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我校师生中涌现出来的,来自生产一线、群众身边的先进人物,各单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已故人员可以追授。集体典型原则上不纳入评选范围。 二、评选标准 “最美奋斗者”推荐人选应是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宪法法 律、道德品质高尚,在教育行业享有崇高声誉,有深厚群众基础的先进模范人物。具体标准如下: 1.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牢站稳党的政治立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 2.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国防和军队、外交等方面不懈奋斗,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作出重要贡献的广大职工干部; 3.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教师、干部等先进模范人物。 三、请于7月2日上午11点30前将《“最美奋斗者”推荐对象审批表》(详见附件)、推荐对象300字事迹简介和2000字事迹材料(要求客观真实、表述准确)、一张两寸免冠照片和两张工作生活照(或人物画像)、 2分钟事迹短片,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1504139@qq.con;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纸质,学院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报送至教师工作处(立德楼308)。 联系电话:0851-88510763 詹玮 特此通知。 附件:“最美奋斗者”推荐对象审批表
教师工作处 2019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