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设专职机要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准确地做好文件的签收、登记、送发、传阅、清退、立卷、归档、移交和销毁工作,确保党和国家机密的安全。
二、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要室,无关人员不准进机要室。
三、收到上级文件,要及时登记,按文件的批抄范围进行发送,对时限性强的要及时分送,以免压误,重要文件要加文件处理签后送校办公室主任批示,按照批示快速送有关领导和部门传阅,要随时掌握文件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四、严格文件借阅手续。归档文件一般不予外借,办公室内部需要借阅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单位借阅必须出据证明,并履行登记手续;借阅机密级或绝密文件,须经党委领导审批。确因需要借阅文件者,妥善保管,不准泄密、抽换、涂改、勾画、污损、复印、拆散、转借他人,阅后及时归还。
五、对收到的上级文件、材料,各单位、部门与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外传和销毁。
六、按时完成立卷归档工作,所立案卷要整齐完备,及时入柜,妥善保管。